****县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
****县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
预公告
石政征预公告[****]*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相关规定,在符合我县
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国王空间规划、用途管制、土地利用
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,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,现将
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*、征收目的
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****县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
目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***条中第*款:
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生态环境和
资源保护、防灾减灾、文物保护、社区综合服务、社会福利、市
政公用、优抚安置、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,可以
征收土地的情形。
*、征收土地范围
征收范围:征收面积为*.****公顷,共涉及*个乡(镇)*
个村(居)委会**个村(居)民小组,详见拟征地示意图,具体
如下表:
****县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拟征收位置
单位:公顷
序号 |
乡(镇) |
村(居)委会 |
村民小组 |
面积 |
* |
异龙镇 |
豆地湾村民委员会 |
毛木咀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宝秀镇 |
朱洼子村民委员会 |
后家寨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坝心镇 |
新河村村民委员会 |
红土坡村民小组 |
*.**** |
序号 |
乡(镇) |
村(居)委会 |
村民小组 |
面积 |
* |
大桥乡 |
团山村民委员会 |
田房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龙朋镇 |
龙朋社区居民委员会 |
第*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哨冲镇 |
水瓜冲社区居民委员会 |
水瓜冲居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龙武镇 |
龙武社区居民委员会 |
龙平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新城乡 |
下新寨村民委员会 |
汉尼扒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牛街镇 |
邑黑吉村民委员会 |
大寨第*、大寨第*、际龙山、张家寨村民小组共有 |
*.**** |
合计 |
合计 |
合计 |
合计 |
*.**** |
*、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
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
位置、权属、地类、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
青苗等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。有关单位和个
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。
*、有关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
抢栽抢建,包括新建房屋,种树、种草、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
物等。违反规定,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、树苗等其
他经济作物,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、构筑物的,对抢栽抢建
部分*律不予补偿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****县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
图
****县人民政府
****年*月**号
****县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征收土地
预公告
石政征预公告[****]*号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相关规定,在符合我县
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、国王空间规划、用途管制、土地利用
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,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,现将
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:
*、征收目的
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****县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
目,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***条中第*款:
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、教育、文化、卫生、体育、生态环境和
资源保护、防灾减灾、文物保护、社区综合服务、社会福利、市
政公用、优抚安置、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,可以
征收土地的情形。
*、征收土地范围
征收范围:征收面积为*.****公顷,共涉及*个乡(镇)*
个村(居)委会**个村(居)民小组,详见拟征地示意图,具体
如下表:
****县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拟征收位置
单位:公顷
序号 |
乡(镇) |
村(居)委会 |
村民小组 |
面积 |
* |
异龙镇 |
豆地湾村民委员会 |
毛木咀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宝秀镇 |
朱洼子村民委员会 |
后家寨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坝心镇 |
新河村村民委员会 |
红土坡村民小组 |
*.**** |
序号 |
乡(镇) |
村(居)委会 |
村民小组 |
面积 |
* |
大桥乡 |
团山村民委员会 |
田房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龙朋镇 |
龙朋社区居民委员会 |
第*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哨冲镇 |
水瓜冲社区居民委员会 |
水瓜冲居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龙武镇 |
龙武社区居民委员会 |
龙平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新城乡 |
下新寨村民委员会 |
汉尼扒村民小组 |
*.**** |
* |
牛街镇 |
邑黑吉村民委员会 |
大寨第*、大寨第*、际龙山、张家寨村民小组共有 |
*.**** |
合计 |
合计 |
合计 |
合计 |
*.**** |
*、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
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
位置、权属、地类、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、其他地上附着物和
青苗等的权属、种类、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。有关单位和个
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。
*、有关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
抢栽抢建,包括新建房屋,种树、种草、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
物等。违反规定,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、树苗等其
他经济作物,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、构筑物的,对抢栽抢建
部分*律不予补偿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****县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
图
****县人民政府
****年*月**号